億萬刁民皆伏雌
昂然唯有一男兒
出生有罪冤埋玉(1)
赴死無辜悲應時(2)
連歲囚牢錮俠骨(3)
全身肝膽剩殘肢(4)
趙家二代盡騰達
混蛋英雄若個知(5)
註(1) 埋玉,埋葬有才華的人。梁書·卷五十·陸雲公傳:「不謂華齡,方春掩質,埋玉之恨,撫事多情。」
註(2) 應時,適應時代的需要。文選·曹植·與楊德祖書:「有不善者,應時改定。」遇羅克在七零年「一打三反運動」中被判死刑。一打三反運動,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當中的一個政治運動。該運動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。「一打三反」之名來自打擊「反革命破壞活動」,反對「貪污盜竊」、「投機倒把」、「鋪張浪費」。「一打」的對象是各地殘存反抗中共權威的人,「三反」的目的是加強對地方的控制。遇羅克被捕後不久不幸遇上這場由周恩來所主導的,意在以殺人震懾潜在的異議人士的運動,要不然的話遇羅克只是寫了那篇「出身論」,就算依共匪的峻法也罪不致死。
註(3) 遇羅克於1968年1月5日正式被捕,於1970年3月5日執行死刑,共繫獄兩年又兩個月整。
註(4) 遇羅克在北京工人體育場被宣判死刑,立即執行,時年27歲。其角膜在死後被移植給了一名勞動模範,尚有其他器官被割與其他病人(維基百科)。在紅朝,移植死囚犯器官不自今日始,而是早已有之。
註(5) 趙家那些子弟稱「老子英雄兒好漢,老子反動兒混蛋。」遇羅克那篇「出身論」駁斥了這種謬論,到了今天,無產階級的英雄老子生下的都是腰纏億萬貫的「混蛋」,「階級論」還需要駁斥嗎? 為反抗共產暴政而慷慨赴死的烈士多為巾幗英雄,幸虧燕趙有個遇羅克,尚能為鬚眉保留一點臉面。 我的背後為北京工人體育場,遇羅克就是在這里被宣判死刑,押往刑場的。大概在那個時候,我曾在體育場附近看到一次死刑犯被軍人按在解放牌卡車上遊街,記憶中好像也有十幾個死刑犯,我很有可能和臨刑前的遇羅克打過照面。